江西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Time:2023-05-19 Visits:3124
江西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6/ 1102—2019),标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。
指南规定了设计规模⼩于500 m³/d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运⾏的⼀般规定、预处理设施、污⽔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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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6/ 1102—2019),标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。
指南规定了设计规模⼩于500 m³/d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运⾏的⼀般规定、预处理设施、污⽔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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