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Time:2023-05-19 Visits:3091
四川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1/ 2626—2019),于2020年1⽉1⽇开始执⾏。
《标准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,根据我省农村⽣活污⽔单户污⽔量少、排放分散、⽔质⽔量波动⼤的特点,参考北京、天津、江西等9个省(市)编制标准的经验,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⼒和管理⽔平,确定了控制指标、排放限值、监测⽅法和实施监督等规定,填补了四川省农村地区⽣活污⽔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的空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