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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西藏⾃治区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                Time :2023-05-19   Visits:2119

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西藏⾃治区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4/T 0182-2019),于2020年1⽉19⽇起正式实施。

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该标准适⽤于西藏⾃治区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规模⼩于500m³/d(不含)的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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